劳动者在遇到自身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问题时,可向属地劳动保障维权机构进行投诉,同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一、投诉人应当递交投诉文书,内容需载明:
(一)投诉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等;
(二)被投诉用人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
(三)投诉人劳动保障权益受侵害相关事实及投诉举报诉求;
(四)投诉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投诉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诉人应当尽量提供涉及投诉内容的所有证据,如:劳动合同、工作证件、考勤记录、工资条、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工资欠条及其他证据等。
四、涉及工程项目欠薪问题的,投诉人应当尽量提供以下信息:
(一)项目名称、地址;
(二)项目建设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名称、地址;
(三)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四)投诉人在项目所从事工种、工作起止时间、欠薪起止时间、欠薪涉及人数、欠薪涉及金额、欠薪原因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