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2022-01-05 | 发布时间 | 2022-01-13 | |
公开类型 | 主动公开 | 公开属性 | 首次公开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公开载体 | 公开主体 |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各县(市、区)人社局: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310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行动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充实细化内容,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准确把握,落实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强化就业服务和政策落实。
三、加强督促,认真总结。要将开展就业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关注“双减”政策下分流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及风险隐患情况,及时反馈。
附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