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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发布时间: 2022-01-13
  •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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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2-01-05 发布时间 2022-01-13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公开属性 首次公开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公开载体 公开主体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县(市、区)人社局:

    现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21〕1310号)转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行动内容,制定具体方案,充实细化内容,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准确把握,落实政策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强化就业服务和政策落实

    三、加强督促,认真总结。要将开展就业行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关注“双减”政策下分流情况,工作中遇到问题及风险隐患情况,及时反馈。

    附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有关人员就业服务工作的通知.pdf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