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0423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12-20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095/2024-00033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12-20 15:45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张展赫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以建设国家先进制造业重要承载地为契机 加强高技能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提到的第一点“建立多重标准高技能人才认定体系”和第三点建议“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评价方式”已经在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体现并正在组织实施。市人社局积极落实新职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评价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不断提升专业技能和发掘专业技能人才,大力提升专业技能人才的社会认可度。根据山西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招聘优秀高技能人才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山西省人社厅建立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相应职称、学历的双向比照认定制度,其中优秀高技能人才中的技师可认定为中级职称,高级技师可认定为副高级职称,特级技师和首席技师可认定为正高级职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可以根据需要,将其聘用到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纳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管理,以后实施正常的岗位等级或层级晋升。聘用到管理岗位或者工勤技能岗位的,按现行规定执行。如果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常设岗位已满,可以按照《山西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申请特设岗位,用于吸纳优秀高技能人才。市人社局坚决贯彻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和社会评价机构不断发掘专业技能人才,并为技能人才、高技能人才提供好贴心服务。
第二点您提到的“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市人社局通过技能培训、人才评价、大赛锤炼等手段,不断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一是以赛代练培养技能人才。鼓励广大技能人才参加各级各类技能大赛,在不久前在贵州结束的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中,我市选派的辛慧强获得银牌,目前我市正广泛选拔优秀选手,积极组队备战山西省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小店区预计于月底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太原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各行业(企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大赛、岗位练兵等技能竞赛活动,充分发挥技能大赛带动引领作用,大力营造学技能、强技能氛围,打造一支高质量技能人才队伍。二是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作用。按照省人社厅、市委组织部有关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统一部署,进一步扩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范围,积极推荐新型工业化企业、产业链和专业镇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各类企业申报国家级、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发挥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作用,强化监管考核,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形成合理的技能人才培养梯度。三是积极推动产教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太原市高级技工学校(太原技师学院)围绕“八双八共”校企合作运行机制,全面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实施产教融合“双主体”育人,大力推进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为产业发展提供高质量技能人才培养和就业服务。
第四点您提到的“明确人才引进政策”,太原市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生态,提高人才在并工作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高层次人才推出了人才绿卡服务,高层次人才凭卡可以享受优质、便捷服务。同时,根据《中共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高校毕业生和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发放实施办法》(并人才〔2022〕8号)和《中共太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发放办法》(并人才〔2022〕9号)要求,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可享受生活补助、租房补贴、学费补贴、购房补贴等优惠政策。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职业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