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6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12-18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095/2024-00002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12-18 10:11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冯海荣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人口养老保障力度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出的我国、我市老年化问题越来越突出,老年人的生活保障刻不容缓,老人供养、空巢老人等诸多问题摆在我们眼前。为此我市多年来致力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把维护社会稳定、缩小城乡差距作为惠及广大城乡居民的一项民心工程。
在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在坚持国家、省政策的基础上,对有关政策进行了具体细化。在2010年至2011年,我市建立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形成了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和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充分发挥“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增强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吸引力,做到了既有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的普惠性,又有中青年缴费的激励性。
近年来根据国家、省市部署,我市先后8次提高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当前,全市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达到每人每月146元。在国家、省、市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的基础上,部分县(市、区)级财政又加大补贴力度,进一步提高了保障水平,阳曲县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156元、迎泽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251元、晋源区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256元,全市基础养老金平均为每人每月188.85元,标准为全省最高。
由于政策出台以国家和省级指导意见为主,市级政策制定权限及地方财政状况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您提出的问题我们将会密切关注,并有效督导县区级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希望我们共同努力能够不断完善养老保障体系政策,为农村老人解决好后顾之忧。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市政府农民社保方面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