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9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4-12-20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012187095/2024-00022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4-12-20 15:32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傅艳荣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家政服务业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这一提案提得很好,抓住了关键所在,切中问题要害,对推动“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有很好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提案中提及的相关建议,有部分已经在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文件中体现并正在组织实施。
第一点和第四点您提到的“加强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培育完善家政服务市场”。太原市不断优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体制和机制改革,自2018年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以来的五年间,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印发了《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18〕16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太原市推进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方案》(并政办发〔2020〕4号)、《中共太原市委办公室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新发展阶段“人人持证、技能社会”建设提质增效工作方案〉的通知》(并政发〔2021〕16号)等文件,配套细化了《太原市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实施细则》《太原市职业培训管理制度(试行)》《太原市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管理规范(试行)》《太原市“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并人社发〔2023〕42号 )《2024年太原市推进“人人持证、技能山西”建设工作方案》(并人社发〔2024〕24号 )等文件,从培训的政策指导角度明确了思想,统一了工作目标、培训管理、培训评价补贴、技能竞赛等各项工作。围绕广大劳动者对生产制造、家政服务、乡村旅游和电子商务等职业(工种)技能需求,开展订单式、项目制培训。紧扣相关职业(工种)国家初中级职业标准,按照产业链、专业镇等企业发展需求和职业(工种)岗位对技能水平的实际需要确定培训课程,确保培训更具有针对性。
第三点您提到的“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太原市人社局高度重视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不断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全市各级人社部门、各有关单位多举措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对职业培训政策知晓度。同时加大对全市范围内先进的培训经验做法和各级各类优质培训机构的宣传力度,引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不断创新培训思路,做精做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各项工作。积极帮助企业、院校、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熟悉了解政策,激发其培养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大力弘扬和培育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落实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政策措施,加强技能人才激励表彰工作,积极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营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根据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加强家政服务业技能人才培养。引导就业重点群体参加“老人陪护”“家庭护理”“育婴员”“健康管理师”等家庭服务类相关工种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家政、养老服务机构等企业组织开展企业职工培训等。通过培训,不断增加家庭服务业技能人才供给,满足市场需求。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职业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