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魁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李培田于2024年8月29日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我委于2024年9月12日作出J1A00202400307200011号伤残等级为九级的鉴定结论。2024年11月19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鉴定结论被拒收退回。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J1A00202400307200011号的鉴定结论,公告期6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山西魁达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李培田于2024年8月29日向我委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我委于2024年9月12日作出J1A00202400307200011号伤残等级为九级的鉴定结论。2024年11月19日以邮寄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鉴定结论被拒收退回。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J1A00202400307200011号的鉴定结论,公告期60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太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版权所有 网站地图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三巷11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邮编:030000
晋ICP备05003854号 访问统计,网站总访问量:
晋公网安备
14010702070433号 网站标识码:140100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