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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太原市职业技能评价技术指导专家、竞赛裁判人员的公告

  • 发布时间: 2025-01-21
  • 来源: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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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在我市职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8〕6号)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面向全市范围征集太原市职业技能评价技术指导专家、竞赛裁判人员。

一、征集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4月30日。

二、职业(工种)范围

太原市各行业、各领域对应的职业(工种)。

三、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团队合作精神和临场应变能力。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2、具备大学专科(或相当于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知识型职业(工种)需具有高级技师资格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操作型职业(工种)需具有高级工、技师以上(包括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或高级考评员资格。

3、熟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业技能高超,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价和评判工作。

4、评价技术指导专家一般应从事本职业项目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有本职业或相近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效高级考评员资格证。

5、裁判员一般应在本职业项目领域从事2届(含)以上省级或行业级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有本职业或相近职业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效考评员资格证。

6、裁判长一般应从事本职业项目领域工作5年(含)以上,有本职业或相近职业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持有效高级考评员资格证,有省级以上技能竞赛担任专家组长或项目裁判长经历。

7、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二)优先条件

同等条件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本职业项目相关领域企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技能工作15年(含)以上;

2、获得“中华技能大奖”或“全国技术能手”、“三晋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荣誉称号;

3、在国家级或省级职业技能竞赛中担任裁判长;

4、具有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

5、能够熟练使用英语。

对省内未开展过相关职业技能竞赛的项目,可参照上述条件在相关职业(领域)推荐经验丰富、专业技能强的人员竞赛项目技术专家、裁判。

四、申报要求

(一)符合申报条件并自愿承担相关工作的技术专家和裁判人员,填写《太原市职业技能评价技术指导专家、竞赛裁判人员》(附件1)、《太原市职业技能评价技术指导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或《太原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本人学历证明、职业技能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考评人员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电子图片附后,经所在单位同意,报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

以上材料的WORD版(无章)和PDF版(盖章),于2025年4月30日前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电子版材料名称和电子邮件标题均以“姓名+手机号+职业项目”格式统一命名。

(二)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将根据我市职业技能评价和竞赛工作需要和申请人选条件,择优提出拟入库的专家名单,报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在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列入太原市职业技能评价技术指导专家、竞赛裁判人员库。

(三)专家的工作均为兼职,根据专家参与我市职业技能评价和竞赛等工作情况,按有关规定给予劳动报酬。

 

联 系 人:程浩

联系电话:0351-7283158

电子邮箱:rskszxpjk@163.com

通讯地址:太原市开启巷11号。

 

附件:1.太原市职业技能评价技术指导专家、竞赛裁判人员申请表.doc

            2.太原市职业技能评价技术指导专家信息汇总表.wps

            3.太原市职业技能竞赛裁判人员信息汇总表.wps

 

  

太原市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