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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能力建设处主要工作职责

时间: 2018-08-13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一、职业能力建设处主要工作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劳动者培训政策和规划;

2、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
    3、推进实施国家就业准入制度;
    4、拟订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指导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
    5、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组织实施职业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6、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

二、目前承担以下工作:

1、对核准开办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进行管理;

2、组织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机构、创业培训机构认定、审核等工作;

3、组织开展农村转移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新成长劳动力培训,并进行监管;

4、指导开展技能人才培养(含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并进行监管;

5、对申领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向财政进行申报

6、对市属技工学校进行综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