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7-17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不断加强和完善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高质量发展,依据《山西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我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进行2023年度评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估(年检)范围
现由市级、县(市、区)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业务主管、同级行政审批部门注册登记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二、评估(年检)内容
(一)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办学行为情况;
(二)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及教职工情况;
(三)财务状况和收入支出情况(提供审计报告);
(四)招生和宣传广告及网站宣传备案情况;
(五)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情况;
(六)办学许可证核定项目的变动情况;
(七)消防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三、评估(年检)报送材料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及自查报告〔按照年检(评估)内容逐项如实进行总结〕;
(二)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情况一览表(附件1,一式一份);
(三)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参考标准评分记录(附件2,一式两份);
(四)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承诺书(附件3,一式一份);
(五)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六)2023年度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职工登记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
(七)办学场地的产权证明、租赁协议、消防等相关证明材料;
(八)2023年度招生简章广告(无招生简章广告,需学校文字加盖公章予以说明);
(九)《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的正反页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十一)党员信息表(附件5)。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评估(年检)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自查评估,第二步市人社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年检)。
民办学校自查:2024年3月 11日—3月17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3月17日前
评估(年检):2024年3月20日—5月15日,以资料审核和实地抽查相结合。
各县(市、区)人社局按照要求自行安排评估(年检)时间。
五、评估(年检)结果
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结果分“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变更办学场所等原因延期评估(年检)”四类。
(一)按照《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参考标准评分记录》,专家评分在66分以上的(含66分),年检为“合格”。
(二)按照《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参考标准评分记录》,专家评分在60分-65分的,年检为“基本合格”。
(三)按照《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参考标准评分记录》,专家评分在60分以下的;连续两年年检“基本合格”,仍未整改完成的;年检材料严重缺失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检材料的;无正当理由不配合核查工作的;造成重大人身、财产损害或其他安全事故的,年检为“不合格”。
(四)2023年度办理变更办学场所等原因延期评估(年检)的学校,须向主管部门提供延期评估(年检)申请。已办理完毕变更办学场所等延期评估(年检)的学校,须向主管部门提供年检场地合格证明及相关批复等资料,并报送上述年检(评估)资料,符合要求的列入评估(年检)范围;不合格的推送市审批局按相关规定处理。
对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责令限期整改,期限不超过一年。对年检结果为“不合格”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暂停招生并推送市审批局停止办学许可。
六、评估(年检)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按照市局要求,安排好主管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年检)工作。
(二)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高度重视这次评估(年检)工作,认真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按报送资料要求整理报送。
(三)2024年度以来市审批局已推送我局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实地验收和此次评估(年检)一并进行。
评估(年检)工作是加强和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一项重要措施,有利于营造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有利于不断提升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办学水平,有利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做好各项培训工作。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搞好自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积极配合好评估(年检)工作,为我市民办职业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1. 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情况一览表附件1.docx
2.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评估参考标准评分记录附件2.docx
3.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法人承诺书附件3.docx
4.2023年度太原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教职工登记汇总表附件4.docx
5. 党员基本信息表附件5.docx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