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政策篇
1、哪些个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1)劳动年龄以内、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等十类人员。
(2)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不能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工作人员(除大学生村官和去产能企业职工外),不能与非本人创办的经济实体存在劳动关系或参加社会保险,不能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
2、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文件印发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如有新的划分文件按新文件执行)。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企业需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对于初次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后,次年没有新招用人员但保持既有就业人员稳定的小微企业,允许继续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3、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是如何规定的,最多可以贷几次?
答:向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且不超过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
向小微企业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到期后可继续申请贷款及贴息支持,累计次数不超过3次。连续扶持时,申请条件不变。
4、创业担保贷款贷款利率和贴息是怎样规定的?
答: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其余部分由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对展期、逾期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原则上不予贴息,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由借款人、经办银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协商确定。我市按照省奖补支持的贷款利率上限为LPR+150BPs、脱贫地区贷款利率上限为LPR+250BPs执行。其中,LPR为1年期贷市场利率。
5、创业担保贷款的业务流程如何办理?
答:借款人依规定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对借款人资格进行核实→出具资格认定证明→经办银行对创业项目进行调查审核→担保机构提供贷款担保→签订借贷合同,发放贷款
资格核实篇
1、借款人或企业向人社部门申请资格核实去哪里办理?
答:借款人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为市级的,借款人在注册经营地所在县(市、区)经办机构进行资格核实;
借款人营业执照发证机关为县级的,由工商注册地县(市、区)经办机构进行资格核实;
借款人在山西省综改示范区市场监督部门工商注册的,由综改区经办机构核实资料;借款人在中北高新示范区市场监督部门工商注册的,暂由尖草坪经办机构核实资料,待时机成熟由中北高新示范区人力资源经办机构核实资料。
2、申请资格核实的个人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表》;
(2)居民身份证;
(3)借款人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种养殖合同等);
(4)借款人身份证明(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毕业证书等,根据个人情况确定)。
3、申请资格核实的小微企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1)借款企业营业执照;
(2)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申请书;
(3)《小微企业吸纳人员(合伙经营)花名册》;
(4)被新吸纳人员的身份证明;
(5)企业与被吸纳并拟核实资格人员签订的一年期(含)以上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应在申请提交日一年之内;
(6)企业为被吸纳并拟核实资格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据(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证明、基数核定表等,可核实参保情况即可);
(7)企业为被吸纳并拟核实资格人员最近一次发放工资的记录(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转账名单或复印自财务凭证中的工资发放表)。
另外,申请认定前,企业应为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4、办理借款人资格核实需要多长时间?
答:资料完备不超过5个工作日。
建议篇
1、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1)诚实守信。借款人申请资格核实和后续办理贷款业务,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实申报,任何虚假申报都可能导致行政、经济或法律后果,给个人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2)合法经营。创业担保贷款是针对特定人群创业行为给予的扶持政策,符合条件的人员必须开展合法经营,具有工商、民政等部门认可的市场主体资格。
(3)政策界限。申请资格核实的借款人,其主要收入来源应该是自己创办的申请贷款扶持的经营主体,申请人不能是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也不能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借款人资格核实,必须办理《就业创业证》吗?
答:对于部分借款申请人,如登记失业、就业困难、其他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证》是必须办理的。但《就业创业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失业、创业状况的重要凭证,办理《就业创业证》并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的借款人在进行资格核实过程中相对便捷,因此建议借款人无论具有何种身份,申请资格核实之前都可到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先办理《就业创业证》,详情可询街道、社区有关机构。
3、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除如实申报、守法经营等一般要求外,人社部门对小微企业的资格核实主要考察新增人员是否符合政策规定范围、数量是否达到规定比例,企业是否按规定为新招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正常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同时应保持既有就业人员就业稳定。
免责声明
本宣传资料仅供公众了解一般规定使用,并非政策文本,且文件时有变化调整,因此其中的表述不作为任何政策承诺或保证,有关业务办理需按正式文件的规定执行,借款人申请资格审核认定时需根据经办机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资格核实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太原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杏花岭区北大街181号 | 4221895 |
杏花岭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胜利桥东路西二道巷5号(美特好北) | 3045726 |
迎泽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西校尉营2号 | 5607906 |
万柏林区公共就业服务中心 | 众纺路6号 | 6581250 |
小店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小店昌盛西街40号 | 7117411 |
尖草坪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迎宾北路29号 | 5648352 |
晋源区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晋源区晋源新城 | 6592548 |
古交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古交市腾飞路 | 2986597 |
清徐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清徐县美锦南大街32号 | 5292625 |
阳曲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阳曲县首邑南路87号 | 2938628 |
娄烦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 娄烦县政府院西二楼 | 5325168 |
综改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 小店区龙盛街52号B座三层 | 75623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