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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惠企政策要知道——补贴补助(二)

  • 发布时间: 2026-08-12
  • 来源: 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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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符合什么条件,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答:在太原市参加失业保险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各类企业(大、中、小、微型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等,失业保险总费率可阶段性降至1%,其中单位部分费率为0.7%,个人部分费率为0.3%。企业无需单独申请,社保系统自动按降费后标准核定缴费。



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可以重复享受吗?


答: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同一项目,国家或省安排有职业技能专账资金并有管理规定的,从其规定,并优先从职业技能专账资金中支出。



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有社会保险补贴吗?


答: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享受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小微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有社会保险补贴吗?


答: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享受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