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2-01-29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依据《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履行法治建设工作职责。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完成局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
(二)健全学法制度,不断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健全并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依法治省和市委依法治市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党内法律法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各项要求,不断强化全局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三)加强内部监督,督促局系统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垂范,督促班子其它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按照要求将述法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一并开展,接受市委考核。三是狠抓行风建设,完善内部层级监督。充分利用“好差评”系统,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1、全力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目前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已顺利完成。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新“三定”方案经报市编办,已批准下发;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在六城区设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的派出机构,城区大队全部挂牌,人员转隶全部到位,经费管理体制机制全部理顺;执法文书全部统一。
2、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果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促进劳动保障监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障和监督执法部门有效履行职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2021年,我局继续深化行政执“三项制度”成果。与此同时,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力度,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示。
3、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
一方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另一个方面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2021年组织全局执法人次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参加了五期“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
4、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是我市组织开展了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全市实地检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人单位253户。二是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与市卫健委、市医疗保障局、市总工会在全市范围内联合组织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通过检查尽管未发现严重侵害女职工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但营造出关心关爱女职工、维护女职工权益的良好氛围。三是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确保农民工能及时足额领到工资回家过年。。
5、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办理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市共收到“国家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欠薪线索6275件,已办结5768件,正在按程序办理507件,办结率92%;收到国务院“互联网+”欠薪线索120件,已办结119件,正在按程序办理1件,办结率99%;收到省转欠薪线索981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线索1602件,涉及农民工人数1851人。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持续加大重大欠薪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及时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
(二)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申报工作
今年9月,按照太原市创建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对中央《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及时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报送工作,为我市申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贡献了人社力量。
(三)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权责清单等各类清单的动态管理机制
一是根据机构改革后实际情况,重新梳理了我局权责清单并在市政府执法专栏上予以公布。
二是重新梳理并公示了我局《证明事项保留清单》,进一步从制度层面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证明材料多、办事难、手续繁等问题,2021年我局需保留的证明事项由2020年的57项缩减至现在的28项。
(四)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全力推行“人社服务快办”行动
制定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推动人社领域“清事项、减材料、压时限”,通过业务流程再造,实现关联事项“打包办”、高频事项“提速办”、所有事项“简便办”。目前,我局10个企业群众眼里的“一件事”打包办事项已全部亮相太原市为民服务中心,下一步还将在工作实践中不断优化办事流程,真正做到“源于群众之需,终于群众满意”。
(五)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确保行业有序发展市场规范运行
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印发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平竞争审查定期评估机制(暂行)》,建立了公平竞争投诉举报受理回应制度。
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了《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试行)》和《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从制度上规范了抽查检查行为。
三是加强监管结果的运用。一方面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另一方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及时进行“双公示”。
(六)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转发了太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原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的通知》,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把党的领导贯彻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同时,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要求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是按时保质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根据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流程,组织相关科室及法律顾问开展意见征求工作,经认真研究讨论,回复了各类征求意见稿20份。
四是主动接受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严格落实党和国家民主监督各项制度,积极同市人大、政协保持对接协作,认真开展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工作。
(七)通过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二是积极开展行政调解工作。三是不断完善调解工作机制。
(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普法法治宣传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系统内普法。印发了《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干部职工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印发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三是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颁布一周年、“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四是把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期间,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咨询100余人次。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期间,宣传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法规规定。印发宣传资料1.2万份,咨询69次。
与此同时,认真开展了“八五”普法讲师团成员推荐工作。积极申报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典型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