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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3-02-13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

市委、市政府:

依据中共太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2022年,全年共组织中心组学习16次,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党对本部门法治建设牵头抓总情况。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积极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牵头协调各部门完成局法治政府建设日常工作。形成了党组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挂帅,法治机构协调,科室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法治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2022年,经局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党政主要负责人审定,印发了《2022年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任务清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法治工作要点》及《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贯彻落实<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加强人民参与和促进基层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具体举措和工作分工》,对年度法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三)自觉接收监督,支持本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情况。2022年,共回复人大代表意见10件,政协委员提案14件。2022年,我局行政诉讼案件64件,行政复议案件31件,均按照要求完成举证、出庭应诉工作。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接受上级行政部门和人民法院的监督,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不断改进了本机关行政行为,及时化解了社会矛盾。同时,不断健全法律顾问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全年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各类法律意见200余次。

(四)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法治工作监督考核情况。一是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垂范,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行政。通过开展党组中心组研讨学习、党课辅导、警示教育等形式督促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二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工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严格执行并督促班子成员高度重视年终述法工作,按照要求将述法工作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工作一并开展,接受市委考核。

二、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执法

一是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与此同时,加大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力度,根据太原市司法局要求,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将94条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示。二是严格执行《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罚款2万元以上处罚、需经听证程序的案件,均通过法制审核后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全年共进行法制审核案件近180件,组织听证近20场。重点审核行政执法过程中程序是否合法、执行裁量基准是否适当。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减少执法过错,按照《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积极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自查工作,不断强化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四是规范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一方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对行政执法人员公示情况进行及时调整,及时收回退休、调离岗位人员执法证件并销毁。另一方面,强化对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2022年,组织全局执法人员通过网络直播的形式,参加了“行政执法大讲堂”活动。五是实施包容免罚监管,梳理并公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免罚清单,积极开展跨领域部门“综合一次查”联合执法检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裁量基准。

(二)以创建促发展,扎实开展全国“法治人社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2022年,按照《关于印发<全省人社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法治人社示范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对全市法治人社示范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示范创建为契机推动全市法治人社工作再上新台阶。经自愿申报、评比选拔、公示及党组研究,最终推荐小店区人社局、万柏林区人社局、迎泽区人社局及我局代表太原市参加“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示范单位”评选。

(三)加强政务公开,不断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2022年在局门户网站和市政府“行政执法专栏”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证明事项保留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让监管落到实处。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着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营商环境,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全年报市市场监管局进行公平竞争审核1次,备案1件。

(四)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健全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一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提高专家论证质量,积极听取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建议。严格落实《山西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2022年,对我局起草的《太原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举措》和《太原市2022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方案》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另一方面,按时保质完成征求意见工作。根据规章草案征求意见工作流程,组织相关科室及法律顾问开展意见征求工作,经认真研究讨论,回复了各类征求意见稿22

(五)通过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方面,着力打造金牌调解组织。根据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打造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我市推荐迎泽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在日常工作中,通过“耐心、公心、交心、细心、恒心”的五心调解法,为劳动人事争议提供“对症下药”式调解服务,画出了定纷止争的大同心圆,获得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高度认可。同时,我们梳理调解仲裁流程,将案件进行归类分析,推行要素式审理与简易速裁工作,做到快调快审快裁,保证类似案件依法依规类似处理,简单、小额案件提高终局裁决率,提升仲裁效力与处置效能。另一方面,指导帮助县区协同办案。根据山西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处理涉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尽快处理疫情期间仲裁案件的处理工作,针对小店区在疫情期间积压案件较多的情况,我们与上级业务部门实地进行专题调研并提出有效指导意见,得到主要领导的大力支持,仲裁工作人员加快了积压案件的处理速度,全力维护了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六)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普法法治宣传力度

一是扎实开展系统内普法,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实现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11月10日,我局举行2022年度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争优赛,通过测试,以赛促学、以学促练、以练促用,营造广大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培养一支法治意识强、业务能力精的人社干部奠定了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是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印发了《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持续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三是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颁布一周年、“12.4”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组织开展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活动。

四是扎实开展“八五”普法。结合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太原市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了太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对全市人社系统八五普法进行了具体安排和部署。

三、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普法宣传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二是人社领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量居高不下。三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