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行政执法队
时间: 2023-12-06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3-12-06 16:32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劳动保障监察领域(以下简称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集中行使市级本领域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有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职能。
(二)组织开展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情况的检查。负责依法查处纠正全市各类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三)承担市级本领域跨区域或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及上级交办案件的行政处罚。
(四)负责拟订全市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标准和规范。承担市级本领域执法力量指挥调度的具体工作。
(五)受理市级违反本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投诉举报,并依法组织调查处理。负责全市本领域综合执法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本领域行政执法信息的汇总、核实、分析、上报。
(六)对县(市)本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七)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本领域突发事件中与案件查处相关的应急处置工作。
(八)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承诺
(一)持续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线上线下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宣传、网络宣传、现场集中宣传、主动送法上门等多种方式,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免费发放宣传资料、解答政策咨询,提升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和劳动者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畅通劳动保障监察维权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受理地址,保持所公布的电话畅通,积极为劳动者维权提供便利,做到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依法依规受理举报投诉问题,杜绝推诿扯皮,凡涉及劳动保障监察职责范围的问题,全部依照规定查处到位。
(三)严格依照规定对用人单位开展调查、检查及相关行政处理、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处理恰当,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人员严格遵守劳动保障监察禁令,秉公执法、勤政廉洁,坚决杜绝出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及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
主要负责人:秦勇
办公电话:0351-4222591
监督电话:0351-403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