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时间: 2023-12-06 来源: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索引号 | 分类 | 其他 | 公开日期 | 2023-12-06 16:34 | |
发布机构 | 文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主要职责
(一)执行社会保险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负责拟定全市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业务流程、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三)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四)负责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等工作。
(五)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征缴、记账、归集和支付工作。
(六)落实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清理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七)负责组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活动及提供其他就业服务。
(八)协助开展全市工伤职工伤残鉴定、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工作。
(九)协助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根据批复后的预算组织实施。
(十)完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专网,负责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维护运营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退休企业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对县(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业务指导。
(十三)负责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应急工作。
(十四)完成市人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政务承诺
1. 服务便捷高效。自觉把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搞好服务作为社保经办机构的天职,想其所想、急其所急、办其所需,积极为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办实事、办好事、办成事。手续简要明确,热情服务,诚实守信,对职责范围内的办理事项不推诿、不拖拉、不扯皮、不刁难,遵守规定和承诺的时限,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高,各种便民服务设施齐全 。
2. 办事公开透明。以公正、便民为基本要求,凡能够公开的全部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把政策交给群众,树立“阳光单位”、“阳光政策”、“阳光服务”的新形象,对各科室的职责任务、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纪律规范通过二维码等多种方式向服务对象进行实时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 作风务实优良。严格实行挂牌上岗、“AB”角工作制度,文明用语,规范着装,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聚焦高频热点服务事项,提供网上预约、“周末不打烊”和“中午不断档”等多样化延时服务,打造线上线下“全天候”社保服务平台;积极推行“帮办代办”、“敬老助老”等暖心社保服务。
主要负责人:宁迫青
办公电话:0351-2377321
监督电话:0351-4030021